本报讯(通讯员侯静燕)高新工商分局碧莲工商所在中原红盾“双反”行动中,近日查处一起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白酒案。
该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辖区一家常菜饭店内存放有12个某品牌白酒的酒盒盖。据该店负责人讲,这些酒盒盖是服务员向经销商某副食超市兑换酒水奖用的。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以酒盒盖兑换现金的方式向酒店服务员回收酒盒盖,鼓励酒店服务员向顾客推销其产品,实质是当事人为扩大其经营白酒的销量,采用给予财物的方式贿赂对其商品销售有直接影响的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之规定,属于商业贿赂违法行为。随即,该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