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少坤被广州人亲切地唤做“区伯”。这个长年穿衬衫、白西裤、头发花白的普通瘦老头,几乎是一个“比市长还出名”的人物。他用手机随手抓拍被私用的公车,然后把照片“晒”上微博。6年来,共有100余辆私用公车被他“解救”。在新浪微博,他的认证是“公车私用监督达人”,目前已有3万多粉丝。(据《中国青年报》)
区伯作为一个“公车私用监督达人”,其难有四。第一要面对“作秀”或“敲诈”等质疑,如此更要“坦诚相见”。名人区伯的隐私自然保不住了,被“人肉”出来:他每月拿480元低保费,一家四口租住在不足48平方米的房子内。原来“有闲”是真,“有钱”是假,于是就又有了成为“笑料”的可能——自顾不暇还去管什么公家的事?区伯的心,得磨成厚厚的茧才行。
第二是遭遇“暴力抗法”。记者曝光恶性事件还常要和被拍者玩“躲猫猫”,吃低保的普通公民区伯以年迈之躯,却敢于公开抢拍公车私用。遇到知耻的人,可能一溜了之;遇到不知耻的人,轻则吆五喝六,重则大打出手,还少不了被车刮伤的时候。这不,区伯7月1日就又被打伤住院。可惜区伯不是执法人员,对方的恶行也不能被定为“暴力抗法”,以严加惩处。若对方打得不够入刑,区伯可能还得走漫漫诉讼路才能讨公道。
第三是“公私难辨”。由于目前“谁是公车”没有明确的标志,有了6年“解救”100余辆公车“战绩”的区伯,辨认起公车与私车来,也难免“失手”。将私车认成公车,认错了,不仅麻烦,更影响自己的公信力。于是,“宁可放过一千,不敢错杀一个”,更多的私用公车成了“漏网之鱼”。
第四是“惩处不严”。在区伯举报的100余辆私用公车中,最上限的一次处罚是全单位通报批评,当事人检讨,并扣3个月奖金。此外,通报批评的多,扣钱的少,更有一部分单位,连反馈都没有。有错难惩、有错难纠,就容易知错难改。区伯就像是在做着“赔本赚吆喝”的无用功。
因为这“难”,区伯的“能”反而少了批量复制的可行性。6年炼成1个“坚强公民”,60年恐难炼成10个“坚强公民”。2011年,广州市至少有公车20万辆,6年监督100余辆公车的效率,对于区伯个人来说是不小的成绩,但对于全国的公车监督来说,却无疑是杯水车薪。
监督公车私用、公权私用,难以靠区伯一己之力。区伯的“四难”,需要各方合力破解。需要破解出一个可复制的“区伯”,或可操作的监督公车私用更常态更有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