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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五种意识 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沁阳市三年规划,农村发展的新引擎
企业政工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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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五种意识 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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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金贵

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后,审时度势,对焦作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政府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是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我省出台的第一个促进市域转型发展的建设方案,是省委、省政府对焦作过去几年持续探索的肯定,也是对焦作今后加快转型发展的希望和要求,必将对焦作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认识到位了,思想转变了,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才会更加自觉、主动和坚定。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坚定性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战线的重要部门和重要力量,其性质和职责的重要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讲政治。司法工作是政策性、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善于把政治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离开政治,一味强调司法独立,一味强调独立审判权和法官自由裁量权,单纯机械地讲法律、办案件,就会形成法院本位主义,审判执行工作就会滞后于党委工作、滞后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会失去党委的信任、失去人民的支持。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才能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才能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

  在现阶段,人民法院讲政治,就是更加自觉主动地将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关于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主动地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焦作经济建设的全局之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服务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上来,以此为中心谋划法院工作,以此为重点开展司法活动,以此为标准评价司法绩效;就是要更加自觉接受并服从于党委、人大对司法活动的领导、监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凡涉及重大经济发展项目、涉及重大国计民生、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认真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依法开展好司法工作,为焦作崛起和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新司法理念,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积极性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所谓大局,就是整体、全盘,是整体局面和长远走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全局性要求。大局意识,就是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善于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想问题、理思路、作决策,力求了解大局,顾全大局,在大局下有效开展工作。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带动,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把焦作建设成为更具活力、更具吸引力、更具辐射力、更具竞争力的新型城市。这是我市当前以及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大局。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人民法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司法服务和保障者。我们通过司法引导,可以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刑事审判,可以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通过行政审判,可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规范执法,推动官民关系和谐发展。当然,我们还要防止借口服务经济建设,错位越位,胡乱作为,存在狭隘的地域、行政区划意识,将服务大局错误地理解为地方保护、部门保护、行业保护等,审理不该审的案件,执行不该执行的案件,为大局添乱。

  三、牢固树立机遇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的主动性

  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在对人民法院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为我市法院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焦作市历时百年形成的经济结构,转型决非一蹴而就。随着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要素制约加剧、城乡统筹发展任务繁重等困难和问题将逐步显现,破产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各类投资纠纷和征地、拆迁纠纷以及外来人口增多带来的民间纠纷等也将大量涌现,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异常艰巨。这些纠纷处理不好势必会影响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需求所在就是机遇所在,需求越多机遇越大。人民法院在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进程中大有可为。

  我们有的法院抢抓机遇的意识淡薄,不主动研究法院发展的机遇在哪里,却整天抱怨法院工作不被党委重视,不是主流,被边缘化;有的法院面对机遇缺主意、少办法,工作常常“慢半拍”甚至“慢几拍”,找不到、找不准发展的突破口。省委书记卢展工讲过,“我们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倍加珍惜机遇,牢牢抓住机遇,不断创造机遇,切实用好机遇,做到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所作为。”有为才有位,全市法院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所作为,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方面有所作为,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有所作为,法院工作才能赢得党委的高度重视,才能赢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人民法院才能有新发展、新突破、新成绩。

  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转变司法方式,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的针对性

  在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坐堂办案、不告不理”的被动司法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必须以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建设为己任,增强司法的能动性,转变司法方式,对可能会遇到的一系列新的司法问题,要提前思考,主动谋划,认真研究和解决。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强调的:“能动司法是法院服务大局的必然选择,司法权必须服务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确定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

  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就是要适应经济社会转型的要求,积极运用裁判方法、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司法方式方法,发挥好审判职能,通过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就是要努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司法功能,通过司法建议、司法指导、普法宣传、调查研究、参与综合治理等,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就是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法庭、“法官村长”、“一校一法官”等工作机制,加大矛盾排查,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努力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减少冲突和对抗,尽最大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五、牢固树立作风意识,注重求真务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的实效性

  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省委书记卢展工强调:建设中原经济区,关键在做。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就是要注重司法作风,求真务实。求真务实是一种态度,是具体行动,反对弄虚作假,不只是开个会传达传达,下个文要求要求,走走过场给上级看,做做表面文章给党委看,搞搞形式主义给群众看,而是要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抓具体、具体抓,要在工作中多一点思考、多一点行动、多一点服务,办理好一个个具体案件,化解好一个个具体矛盾。

  为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份出台了专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得到了市委和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路国贤和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均作出了重要批示。我们已经向市委和人民群众作出了承诺,如何去落实这些承诺,关键在做。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进行走访,摸清新时期下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强化司法为民,切实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保障人民群众依法高效行使诉权;要加大司法支持,妥善处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三化”协调发展;要加强廉政建设,完善以廉洁自律、审判监督、责任追究为核心的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

  (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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