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工行焦作分行了解到,2012年第七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以下简称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以下简称第八期)7月10日开始发行。
据介绍,储蓄国债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21%;第八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5.71%。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7月10日至7月23日。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于2015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八期于2017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从2012年7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 仝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