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有车族的增多,驾驶证俨然成了人们的“第二个身份证”。为求一“证”,不少市民煞费苦心,不惜花钱流汗誓将驾照考到手。
作为驾校考生,选择一所质量好、信誉高的驾校和负责任的教练尤为关键。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如今驾校对学车的新学员要求越来越严格。学员想顺利拿到驾照,比过去要难得多。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为了减少“马路杀手”对人们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驾校对学员实行高标准、严要求,固然可以理解。但这种严格不能只针对学车人员,教练的水平、素质、责任心才是能否教好学员的重要所在。
曾经有媒体曝光,一些驾校教练对学员不负责任、敷衍了事,为求私欲甚至向学员“吃拿卡要”,导致部分学员“谈教色变”。
不可否认,一些驾校在选拔教练和对教练的考核标准上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十条明确规定,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第二十五条规定: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规定是有,但执行的力度有多大,教练是否能够真正言传身教?所对应的标准又有几人能够完全做到?现实表明,我国目前对驾校选拔教练不仅缺乏明确标准,而且很多驾校对教练的选聘大多也是带有随意性的,很难做到以标准衡量。因此,很多驾校只是单方面地严格要求学员,对于教授学员的教练却往往疏于必要的管理和严格的要求,结果导致很多教练在开车实践课上,要么为了偷懒,只是上车做做开车的样子,根本不把自己所掌握的开车技能和基本技巧传授给学员;要么只是口头向学员说一些理论知识,然后让学员驾车跟着“感觉走”、“摸着石头过河”自己揣摩。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实则隐藏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驾校要培养合格、优秀的驾驶员,仅靠严格要求学员还远远不够。首先,驾校要从自身做起,有自己严格的管理制度,要从教练自身做起,努力增强责任意识,本着对学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心出发。其次,学员在遭遇“吃拿卡要”时要勇敢地向教练说“不”,努力遏制“潜规则”的蔓延。最后,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双方最好签订合同相互约束。只有这两方面都严格起来,才能真正培养出合格、高水平的驾校学员。这样,道路安全隐患才能降至最低,“马路杀手”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