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先强教,立国先立人。比利时自1830年建国之初即十分重视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已成为世界上教育最先进的国家之一。比利时1914年开始实行8年制义务教育,1970年普及学前教育,1983年普及12年制义务教育,大学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实现大众化,形成了自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各类学生人数253万,占总人口的23%。近年来,比利时语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一直保持在政府预算的40%,占GDP的6%。
大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比利时学前教育学制3年,为免费教育但非义务教育,入园率100%。小学和中学学制均为6年,为12年制免费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收费低廉,分为正规大学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除医科及特殊专业仍实行入学考试外,其余专业均可持高中毕业文凭免试入学,本科学制3年,硕士1~3年,博士3~5年。
比利时注重素质教育,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有着明确的要求,不允许提前讲授超出学生正常接受能力的课程。如幼儿教育重在辅导儿童养成良好习惯、学习适应群体生活及发挥自我表达能力,小学才开始教授朗读、写作和简单数学。寓教于乐使孩子们热爱学习,在启发式教学轻松的氛围中,培养了儿童的自主个性、自信心理、自觉习惯、自理能力。比利时家长认为,孩子们的童年应该充满阳光和欢笑,绝不是沉重的书包和做不完的功课。
比利时学校之间不存在按学习成绩排名和互相攀比现象,从而使政府得以更加合理地配置教学资源,实现了学校的均衡发展。由于比利时已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了公共教育服务的均等化,区域学校差距基本消除,因而目前比利时保障教育公平的着力点已转为关注保障校内的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
积极促进各类教育之间相互衔接
比利时充分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接受各类不同教育的自由,为学生提供多种“殊途同归”的选择机会,搭建起方便畅通的“立交桥”式教育体系。以荷语区为例,中学教育分为三个阶段,每一阶段2年,第二阶段起又分为普通、职业、技术、艺术4个方向,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特长自由选择,无论何种方向均可获得中学毕业证书,并免试升入任何荷语区的高校(医学等个别专业除外)。因此,更多的比利时中学生自愿选择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生比例达3∶2,不仅为后续的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大量生源,也提高了比利时劳动者的技术素质。
比利时大学采取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一年级淘汰率较高(约30%~50%),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更换专业或转校。社会成人教育和培训机构健全,政府鼓励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对劳动者和失业人员进行培训。由于各项措施到位,比利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实现了协调发展,加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相互补充,已基本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政府社会双重指导学校自主办学
比利时1830年独立后,教育逐渐摆脱宗教的控制,1831年颁布的比利时首部宪法中明确规定教育自由不受干涉,政府应当支持教育。1970年,比利时组建荷、法、德三大语区开始分别管理教育事务。1993年,比利时通过的新宪法进一步将教育自治权下放给语区,形成了目前教育由各语区管理的基本框架。目前联邦政府只负责决定全国教育行业退休人员的事务,义务教育年限和毕业文凭的最低要求,其他一切事务都交由各语区负责,教育立法健全。
学校是实施教育管理的基层单位,日常工作由校长负责,每所语区或社区公立学校都有1名校长和3名家长、3名教师、2名与学校有关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界人士组成的学校理事会,私立学校设有人数不等的校董事会,重视家庭教育,要求家长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比利时高等教育机构享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校长一般经选举产生,国立大学校长由语区教育部长任命,私立大学校长由学校理事会任命。
比利时教育主管部门设有若干顾问机构,更多的是对学校教学提供政策指导,不干涉学校自主办学。
充分保障政府各级教育经费投入
比利时学校一般分为语区公立学校、社区公立学校和私立公助学校。
比利时学校教育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基础教育实现免费,高等教育学费低廉。基础教育阶段政府拨款的90%用于教职工工资,10%用于办公费和管理费。正是在政府强有力的财政支持下,比利时成为世界学前教育普及的领头羊。中小学教育生均培养成本为6000~8000美元,全部由政府负担。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约为8000~10000美元,大部分由政府负担,比利时及欧盟区其他国家学生仅需缴纳600美元左右的注册费。
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发挥集成优势
比利时高等教育发达,全国共有12所大学、45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7所高等艺术学院,其中荷语鲁汶大学(KUL)、根特大学(UGent)、法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ULB)和法语鲁汶大学(UCL)进入世界大学排名200强。
比利时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和多文化的国家,国内长期存在着民族和语言纠纷。语言政策也因此成为比利时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比利时国内政治相互交织。法语在比利时建国后曾长期保持主要官方语言的地位,但在荷语族群的逐步抗争下,从1883年起中学以上教育机构开始使用荷语,1914年荷语进入小学,1932年荷语成为弗拉芒区公务语言。1970年以来,比利时进行了多次重大的政治改革,将原来中央集权的君主立宪制政体改成联邦制政体,并设立了荷语、法语、德语三个语言区,以促进三大族群的和谐发展,比利时也因此成为实行多语教育政策的国家。
2009年,比利时荷语区颁布《2009~2014教育政策指导文件》,明确要求学生基础教育阶段在荷语外需掌握两种以上外语,目前选择多为英语、法语,或德语、西班牙语、希腊语、拉丁文等。法语区学生则多选修英语、荷语,或其他语种。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近年来,选修汉语的比利时中小学生开始增多,已有17所中小学开设了汉语选修课程。
王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