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女士
问题陈述:我公公2006年10月去世,婆婆健在,我老公还有两个姐姐。现在其他人都放弃了房屋继承权,由老公一人继承。请问怎么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行动记者:付凯明
行动结果: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房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房屋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首先要有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还要有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包括所遗不动产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此外,还需要有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以下内容: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和生存情况;配偶情况,如果有两次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该工作人员说,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