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记者从昨日上午举行的201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班上获悉,从即日起,我市新招募的40名经过集中岗前培训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将奔赴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
据悉,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可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若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将在服务地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调剂聘用。
近年来,我市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大批高素质人才充实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农村,担负起了一线教学、卫生防疫、科技推广培训和扶贫等工作。到农村基层锻炼后,所招募的大部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能力和素质有明显提升,有的成为学校的教学骨干,有的成为受人称道的医生,有的成为农业科技能手,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自今年我市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以来,吸引了495名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最终选拔出40名德才兼备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中,支教的有10人、支医的有4人、支农的有10人、扶贫的有6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的有10人。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什么样的工作生活待遇?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三支一扶”服务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大专生不低于每月1500元,本科生不低于每月1600元,研究生不低于每月1700元。同时,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统一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同时还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支一扶”期满后,该往何处去?不少大学生对此心存顾虑。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障待遇落实。如果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另外,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将拿出不低于5%的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此外,今年,我市除了继续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政策,还支持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将他们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对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对他们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服务期满后仍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将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