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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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卖篷布 招摇撞骗被判刑
“法官村长”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
积极服务辖区企业
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唯一住房设定抵押 法院可以依法处置
市工商局切实加强外资企业出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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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未结束 单方涨价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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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阳区法院
“法官村长”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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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刘翠萍、刘征安)上周日,山阳区法院审监庭庭长林素花没有在家休息,而是到新城街道恩村一街去看望乡亲们。在山阳区法院,像林素花一样经常放弃休息时间深入各村工作的共有58名干警,他们分包该区19个行政村。“法官村长”是村民对他们的新称呼。

  搭建一个平台、建立一种机制,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将司法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山阳区法院在今年年初推行的“一村一法官村长”化解纠纷、调解矛盾活动中,驻村干警走家串户,巡回审判,全力将不安定因素解决在案发地。

  “‘法官村长’工作制度旨在改变法院被动等待群众上门立案、单打独斗处理矛盾纠纷的局面,与村民调组织结合,互相借力,及时发现纠纷,化解矛盾。”山阳区法院院长朱宝林说。

  为了让“法官村长”长期扎根农村,该院把这项制度纳入法院的日常管理中,进村排查、登记梳理、引导分流、分类调处四项工作有机结合构成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要求“法官村长”必须做到每周一个电话沟通、每周一次进村走访、每季度一次送法下乡、每年一次工作通报。同时要求干警深入群众的生产生活中,特别是在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与群众沟通。要求干警坚持填写民情日志本,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总结,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截至目前,该院干警共走访群众360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次,发放宣传小册子1000册,排查矛盾纠纷4起,解决问题7件。“法官村长”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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