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马先生
问题陈述:我发现一家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想进行举报。请问,该如何举报?举报偷税漏税是否有奖励?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马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国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如果市民发现企业有偷逃税问题,可以拨打焦作国税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电话3559729进行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该局会按照一定比例对举报者进行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