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后,沁阳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各基层工会对照《特别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完善的及时进行完善,切实把《特别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该市总工会主席李卫星说,《特别规定》是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如《特别规定》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规范和完善了保护标准,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沁阳市总工会始终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提升女职工素质为出发点,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引导女职工建功立业为着力点,根据女职工工作的不同需求、不同重点及自身特点,深入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和关爱女职工行动等,倾情服务女职工。为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该市总工会出台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步组建的办法》,要求有10名以上女会员的单位建立女职工委员会、10人以下的设女职工委员。截至目前,该市共建女职工组织570家,组建率达100%。同时,该市总工会进一步完善了女职工委员会台账、单亲女职工台账、女职工专项合同台账、受表彰人员台账、有毒有害工作岗位及女职工禁忌劳动岗位台账等,建立健全了女职工组织有关制度,使女职工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
李卫星说,《特别规定》颁布后,该市总工会及时研究并下发了《沁阳市总工会关于宣传贯彻〈特别规定〉的通知》,并与人社局、妇联、团委等单位联合召开了宣传贯彻《特别规定》会议,制订了宣传普及《特别规定》实施方案,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与此同时,该市总工会还抽调女工干部组成若干宣传小分队,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深入到基层企业,特别是进入非公有制企业的车间、班组,宣传《特别规定》,力促《特别规定》在每一家企业及社会上的知晓率与覆盖率在80%以上。此外,该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紧密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集中时间、人员、物力,不断扩大《特别规定》在职工中的知晓率和覆盖率,要求广大工会干部结合下基层蹲点活动,主动当好政策宣讲员、民情收集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带头普及和宣讲相关知识,了解女职工目前工作和思想情况,摸清女职工劳动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积极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市各级工会共发放资料2万余份,培训女工干部1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
李卫星表示,要把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任务。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市总工会将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动。一是加大源头参与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联合人社局、妇联等部门,对《特别规定》的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人大、人社、卫生、安监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引导女职工增强法制观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推进“两个覆盖”。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把推进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实现女职工组织全覆盖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全覆盖与宣传贯彻《特别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和女职工专项合同,积极推动企业将女职工特殊权益,特别是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禁忌劳动、五期保护等纳入集体合同协商内容,加大集体合同签订推进力度,努力实现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要签订集体合同、哪里就有女职工的特别保护。三是依托服务平台,深化“关爱行动”。进一步发挥县乡两级困难职工帮扶网络作用,以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继续开展困难救助、子女助学、“两癌”普查、心理关怀、留守儿童帮扶等行动,为他们送法律、送技能、送健康、送关爱,力求惠及女职工面更宽、人数更多、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