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垒
中国羽毛球队头号女双选手于洋、王晓理在A组以0∶2“不敌”韩国组合,观众席上嘘声一片。接下来在C组,另一对韩国选手与印尼选手更以近乎赤裸的做法争相输球。8月1日,国际羽联做出了取消8名“放水”选手奥运会参赛资格的决定。(据8月2日《焦作晚报》)
这是本届奥运会开出的一张大罚单,直接注定这4对组合赛前为本届奥运所做的努力白费,对个别选手来说,此次处罚甚至会影响她一生。这个处罚太重了。
每一项赛事结束后,取得前三名的选手可分获金、银、铜牌,各自所代表国家的国旗能在会场升起,同时奏第一名选手所代表国家的国歌。奥运会上这种体现区别的颁奖仪式,实质上是通过给予取得最好成绩的选手以荣誉来激励所有运动员努力拼搏。可以看出,奥运会鼓励选手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
然而,选手最终能在奥运赛场上得到金牌不单靠技术水平,斗智斗勇也是必须的。在不是一场定结果的比赛中,每一场比赛都只是整个比赛的一个阶段,选手在一系列比赛场次中根据实际制定战术、合理分配体力以取得最好的成绩是应该被允许的;从国家来说,避免本国选手自我消耗,以期获得本国总成绩的最大值,似乎也无可厚非。
对这8名选手的指责多集中在违背奥林匹克精神上,我觉得这一点值得认真分辨。羽毛球比赛中孰强孰弱不像田径项目那样直观,按目前规则,走到决赛并不被击败者才能算“最强”。 于洋、王晓理在确定已经小组出线的前提下,结合自身伤病实际,“放水”保存自己实力,是在统筹分配体力,以期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取得最好成绩,正是在追求“最高、最快、最强”。
奥林匹克精神也不会鼓励选手在赛场上分分秒秒都全力拼搏,因为这不科学。长跑比赛中,很少有选手一开场就全力冲刺;足球场上,领先一方全力防守是允许的。而这些,并没有被算作“消极比赛”,为什么羽毛球选手在面对一场对结果几乎没有意义的比赛时不尽力求赢就是大错了呢?这4对组合如果在决赛中主动求输,毫无疑问是打假球,应该惩罚,但是在小组赛中就是“假打”就可能是战术。
在持强凌弱不算罪过的社会里,自由平等等原则被违背是必然的。同样,奥林匹克精神也需要靠一系列规则来贯彻。在本届奥运会,羽毛球比赛将以往的单淘汰赛制改为小组赛加淘汰赛,使选手在小组赛里输掉比赛同样能晋级,而不输比赛就要和队友自相消耗,正是这种不符合奥林匹克精神的规则为“消极”比赛埋下了祸根。而这种赛制改变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公平,据称竟然是为了让观众多看几场比赛。现在,规则漏洞未见有人出面负责,国际羽联一纸罚单就把责任全部推给了选手,这对选手来说确实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