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冬)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为了让更多的贫困患者得到康复救助,今年,我市精神病康复救助工作已全面铺开,将为24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贴,为50名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36.8万元。
据了解,为24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贴,包括为全市120名没有享受医保报销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提供购买基本治疗药品900元补贴,其中基本检查和服用基本治疗药品的补贴800元;为120名享受医保报销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提供购买基本治疗药品500元补贴,其中基本药物和服用基本治疗药品的补贴450元。另外,还为50名贫困精神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医疗救助,标准为4000元/人/次,住院周期为3个月。
救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救助对象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登记在册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生确诊,目前确实需要服用药物或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救助。此次救助主要面向贫困精神病患者,按照救助条件严格筛选,优先照顾农村贫困精神病患者和关锁的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是在限定额度内,对患者门诊服药自付部分费用给予补贴。住院救助是住院费用在医保报销后,在限定补贴额度内为救助对象提供一次性的住院医疗救助,对患者住院个人自付部分不足4000元的,按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额度予以救助,剩余的补贴资金用于扩大救助患者范围。据悉,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经指定精神专科医院确诊后,由居(村)委会或社区精神病防治医生推荐,经本人或法人监护人提出申请。
目前,经过各县市区残联筛查,290名救助对象已经全部确定。下一步,市残联康复部将在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的基础上,为这些救助对象支付相关费用,实施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