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专项监督检查,是省纪委、市纪委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的重要部署。我市的专项检查从7月20日起全面展开,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薛勇。
问:这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这次专项检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豫纪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检查,强化对新农合专项资金、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推动全市新农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问:这次专项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检查的对象是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市县乡村四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全面检查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新农合资金账户管理情况、新农合监督管理情况及医疗机构诊疗情况。重点检查:
(一)财政部门。1.新农合资金专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设立账户,是否存在多头开户、账外存储等现象。2.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划转与余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各项政府补助基金是否及时到位,有无配套不到位、虚假配套、挪用、挤占新农合资金等违规问题。4.是否按政策规定使用新农合基金,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基金等违规行为。5.是否按政策规定足额提取新农合医疗风险基金,并按时汇缴省财政专户。(二)新农合经办机构。1.新农合有关政策、制度是否落实到位。2.新农合基金监管和监管人员履行职责是否到位。3.审核报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存在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现象。4.是否执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问题。2.是否存在住院手续管理不严、虚开发票等问题。3.是否存在挂床、编造病例、空增住院人数和天数、调换药品报补、冒名顶替和处方、病历管理混乱等问题。4.是否存在药品管理违规操作、违规加价等问题。
问:这次专项检查采取什么样的检查方式?
答:此次检查采取自查、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调阅资料、门诊抽查、住院抽查、走访患者、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等方式,对群众举报和自查自纠阶段不认真的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30%的抽查。为确保检查效果,我们在实施步骤上设定了三个阶段。
问:具体是哪三个阶段?
答:一是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至8月31日)。二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核查阶段(9月1日至11月20日)。三是集中整改与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问:三个阶段有哪些不同要求?
答:第一,在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存在的违纪行为、违规金额、上缴违规资金等情况进行逐项登记。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进行整改,违规资金退还本级新农合办。本阶段实行上报责任制。市县乡财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和报表分别由经办人、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三人签字,并登记个人信息。第二,在全面检查与重点核查阶段,各级新农合检查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群众举报和自查自纠阶段不认真的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本阶段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新农合检查办公室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第三,在集中整改与检查验收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制订处理方案,分类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新农合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问:这次检查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市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分管常委兼任。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二是认真检查,切实整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必须查细、查实、查到位,在加强整改和处理上下工夫。检查过程要突出重点、难点,务求监管到位,要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三是健全制度,建立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调研,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视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另外,为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市专项检查办公室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3597579,欢迎社会各界对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