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伟涛 实习生李明轩)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如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处理好把关和服务的关系,市环保局实行关口前移,从源头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马建设,实现了环保审批管理的过程控制。
为切实做到支持先进、制止落后,严格控制“双高一资”行业,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市环保局在项目审批中坚持四条原则:即凡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审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不予审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污染物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与此同时,市环保局还从把好新上项目产业政策、选址、环评、验收等关口入手,确保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优化工业布局,加大污染防治,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避免带病验收,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收就投产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市环保局从3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市环保局开展的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抽查巡查,共排查建设项目945个,经初步核实违法项目84个。针对违法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该局已分类依法作出处理,向县市区政府致函,要求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项目67个,下达督导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的项目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