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仝伟平) 9月3日,随着最后两个村卫生室设置的完成,且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孟州市268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孟州市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先后出台了《孟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孟州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设置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孟州市在全市设置了268个村卫生室,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按照规定,村卫生室要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前,孟州市268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了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该市制定了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和货款结算管理办法,在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方面实行“六个统一”,即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用药目录、统一处方、统一收费票据。卫生室每旬到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报账,上缴处方、收费票据和购药单据,一体化管理人员审查无误后登记存档并上报该市卫生局。据悉,自去年12月底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该市共服务农民84.6万人次,零差率销售药品566.17万元,让利群众139.51万元。
据介绍,对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的村卫生室,该市根据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一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5元标准给予补偿。二是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按照要求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以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三是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由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统一核定为每门诊人次5元,其中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补偿4.5元。该市268个村卫生室核定每年门诊人次共100余万人次,投入补偿资金450余万元。
该市对各项补助经费实行绩效管理,将这三项补助资金分为固定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固定补助按每个村卫生室辖区参合农民人数乘以0.5元逐月发放;剩余部分作为绩效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每季度根据其服务的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卫生室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后予以补助。目前,该市已将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128.66万元以及一般诊疗费337.5万元拨付到各乡镇卫生院。今年上半年,该市各村卫生室绩效补助部分通过考核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同时,为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该市实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退出机制,对具有执业资格、年龄在65岁以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工作、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由个人提出退休申请,经审核后给予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目前已为73名乡医办理了退休手续,他们每月到辖区乡镇卫生院领取生活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