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党报热线/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我市营业场所首设投诉台
足不出店即可实现投诉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又有新规定
未来三天无降水
市民注意多喝水
周末来龙源湖公园参加长跑吧
市区通行证如何办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22日起开考
租赁纠纷如何举证?
社保卡“霸王条约”是权力滥用
“免费通行大单”必须落实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营业场所首设投诉台
足不出店即可实现投诉


作者:詹长松 通讯员梁卫东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詹长松 通讯员梁卫东)如果市民在市区主要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医药公司、药店和商家发生价格纠纷,将能足不出店就可进行咨询和投诉。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物价检查所联合市物价管理协会,经过在市百货大楼和蓝波湾超市试点之后,将在市区主要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医药公司、药店成立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站,设立12358价格投诉台,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保障消费者价格权益。这一做法是我市物价部门的独创之举,省发改委已在全省简报推广。

  市物价部门要求商家将投诉台设置在服务台等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进行价格咨询和投诉。每个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站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物价员,12358价格投诉台配备2名以上义务物价员,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做到现场解决问题。同时,负责收集相关价格信息,及时向物价部门反映价格走势、价格动态等信息,协助物价部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物价检查所所长薛安同说,通过“建站设台”,能够保证市民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价费矛盾时可以现场解决、快捷维权,同时还能督促商家明码标价经营,构建价格服务监管网络平台。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