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党报热线/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我市营业场所首设投诉台
足不出店即可实现投诉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又有新规定
未来三天无降水
市民注意多喝水
周末来龙源湖公园参加长跑吧
市区通行证如何办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22日起开考
租赁纠纷如何举证?
社保卡“霸王条约”是权力滥用
“免费通行大单”必须落实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又有新规定
购买时须出示身份证,一次购买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作者:刘婧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刘婧)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在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要求。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新规定的出台,立即引起了市民的关注。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经按照新规定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而此次老百姓比较关注的零售环节要求主要是:将一次实名制购买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的数量从5盒降至2盒,明确了登记身份信息的具体内容。

  通知中明确要求,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

  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通过电话、飞信等方式将有关要求通知到各零售企业,同时提醒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近期,我市还将就此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销售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按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负责人提醒,须凭处方销售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常见的有新康泰克胶囊、白加黑片等,在药店执行相关政策的过程中,请广大消费者配合、支持、理解。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