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程先生
问题陈述:我家因为地下水管漏水严重,一个月水表就走了30吨。收水费的来了说,每月超过13吨水,超过部分是按3.1元/立方米收取。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根据省、市关于城市供水价格批复通知精神,每户每月超过13吨用水,超过部分的水费为3.1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为2.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5元/立方米、城市公用费加费0.1元/立方米。因此,程先生所反映的收费问题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