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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婚育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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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口计生委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婚育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结束,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全市共评选出100户市级婚育文明示范户。

  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示范市”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焦作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计生协会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婚育文明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活动得到了各县市区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村和社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有关要求,积极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整合各自领域的精神文明资源,将婚育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有机地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了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各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候选家庭进行了认真审核,最终评选出了100户市级婚育文明示范户。近期,各主办单位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为示范户举办授牌仪式,并利用新闻媒体对示范户的典型事迹进行报道,以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婚育文明氛围,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努力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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