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作华
我市城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46.82%,大大高于全省城镇人口所占比重。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我市城区、城镇人口总户数为434357户,总人口1657588人,分别占全市户口数和总人口数的49.03%和46.82%。
对比数字显示,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比2000年的109万人增加近5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46.82%,比2000年提高13.60个百分点,在全省地市中位居城镇人口比重第四位。
城镇化是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继续深化发展的一条道路。我市城镇人口比重较大,说明我市城镇化进程较快。
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8.52%,较2000年的23.4%提高15.12%,比我市城镇人口的增长多了1.52个百分点。但就实际比重来说,我市城镇化水平仍位居全省前列。
(相关数据由市统计局人口就业与社会科技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