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敬告:
自9月20日至12月31日,我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举报内容:组织大检查活动不力、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落实“重患必停”要求、该停未停;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
举报电话: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