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谷敏 实习生廖俊)从10月1日开始,我市低收入职工家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焦作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或配偶可到该中心或各县市管理部进行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切实帮助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其还贷压力,我市于今年6月15日制定出台了《焦作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贴息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2.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在本市无其他自主产权的房屋。住房建筑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注明的建筑面积认定;3.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无恶意违约记录;4.被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享受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列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或者被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
符合以上条件的借款人在办理贷款贴息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2.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4.民政部门核发的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证明;或者市总工会出具的困难职工家庭认定证明;5.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6.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存折、卡;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持以上材料,可到该中心信贷审批科和各县市区管理部申请。该中心信贷审批科咨询电话:3388308;中站管理部咨询电话:3122211;马村管理部咨询电话:3950101;孟州管理部咨询电话:8186058;沁阳管理部咨询电话:5610508;温县管理部咨询电话:6125887;博爱管理部咨询电话:8612983;武陟管理部咨询电话:7282365;修武管理部咨询电话:7116316。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