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曾明
这是一个真实版“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王林,他还清楚记得今年8月8日那惊魂的一幕:“当天晚上我在一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时,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在取完2000元后就急忙打的走了。走到半路,我突然想到忘了拔银行卡,便让出租车司机调头回银行……”当日23时29分57秒,王先生离开后,排在他后边的一穿灰色T恤的男子插卡时,发现插不进去,一看里边有一张卡,该男子就直接输入2000元取走现金;23时32分49秒,排在后面穿深灰色T恤的男子也从王林卡中取走了2000元。排他后面的一个穿着粉红色T恤的男子见状后,就和他霸着ATM机,两个人轮换着取走卡里面的8000元。23时33分零5秒,两个人匆匆离去。他们以为失主和其他人不会知道,谁知银行的监控录像将他们的所作所为尽收“眼底”,随后接到报警的警方将录像公之于众,督促三人投案自首,归还现金。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上述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从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可分为两项罪:一是诈骗罪,即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取款者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退赔所取款额,求得失主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除了诈骗罪外,三人的行为还可能定性为盗窃罪,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盗窃罪,如果当事人没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公安机关破获后,应依法处罚,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关专家提醒到ATM机上取款的市民,发现类似情况,一定要将别人遗忘的卡妥善保管,及时与银行和警方取得联系,确保物归原主。对于在银行ATM机上取款的人来说,一定不要粗心大意,更不要心慌意乱,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里,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