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扎实开展建设年活动
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晚霞灿灿傲霜天
莫道夕阳晚
全市法院开展“豫法阳光”微博集中接访活动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怎么办?
法官们的幸福观
贴大字报催要借款
侵害名誉被判道歉
七旬老人无钱治病
法官调解子女付费
代找工作久无结果
被判归还“好处”费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代找工作久无结果
被判归还“好处”费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通讯员郭玲、陈红梅) 郝某托左某给自己孩子安排工作,不想对方收了“好处费”后,几年毫无结果,郝某一怒之下将左某告上法庭。10月16日,中站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债务纠纷,被告左某被判归还郝某现金2.9万元。

  2005年,原告郝某的孩子复员回家,没有安排工作。郝某经同事介绍结识了被告左某,左某于2007年承诺给郝某的孩子安排工作,并分几次向原告郝某索要现金12万元。但是几年过去了,被告左某并未给郝某的孩子安排工作。原告郝某要求被告左某返还现金,经多次催要,被告左某陆续归还原告部分现金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剩下的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原告现金,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应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原告。原告请求被告返还现金2.9万元,有被告给原告出具的欠条证实,被告应当依法返还该款,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