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康健、苗小艳) 近日,修武县法院郇封法庭审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一位71岁的老人因无钱治病,将自己的六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原告徐某与丈夫生育二子四女,并抚养成人。现原告生病住院,六子女均以生活困难、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致使医院下发催款通知单并停止用药。老人住院期间,没有一个子女在病床前照顾。无奈,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根据老人的申请,立即向六被告下发了先予执行的裁定,要求六被告每人先支付医疗费2000元,共计1.2万元,并及时将该款送到医院。
之后,承办法官又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此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法官找到六被告,对他们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六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