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每个人工作的权利,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情感和责任关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备条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前提和基础。作为辖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才能真真切切将责任转化为使命,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目的就是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为此要抓好“三个重点”、强化“五项措施”。
抓好“三个重点”,就是要按照“预防为主”方针,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持证上岗,落实企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操作能力。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春节、五一、国庆节、冬季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抓好应急救援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部门、企业间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能力。
强化“五项措施”,就是要以目的为导向,落实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分管安全,发挥其技术和管理优势;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形成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监管合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双基”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改进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现场管理,在源头上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将监管网络延伸至村、社区、居民楼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行业示范检查,不断提升基层人员安全监管水平。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治理“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行为。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树立行业先进,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单位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促其改进,对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积极破除只纠错不防错的思维定势,形成安全生产重在防控、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抓好安监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安全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