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吕勇) 近年来,市劳教所大力推行所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采取开展所长接待日活动、设置所务公开栏、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劳教所各项管理工作,优化了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