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卫超、苗小艳) 近日,修武县法院对一起利用无线传感装置干扰过磅重量从中骗取财物的案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2年4月,被告人张某与王某(另案处理)预谋,在王某向某农牧公司卖麦子时,由被告人张某按动遥控器,以使过磅的重量增加,并商定每按动一次给被告人张某200元好处费。4月23日至5月20日,在王某向某农牧公司卖麦子时,被告人张某先后10次按动遥控器,致使过磅的麦子重量比实际重量增加了4.98万公斤,从中骗取该公司货款108831元。5月24日,王某再次向该公司卖麦子时,因过磅器上显示的重量数字跳动不止,经技术人员对过磅器进行检查,被告人张某及王某的违法行为才被发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