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长东 通讯员吴孔明)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从本月15日起,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该保险。
据了解,自2011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以来,经过我市全体动员、集体发力,城乡居保各项政策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发挥了显著的社会保障效益。截至10月底,2012年我市参保缴费180995人,收缴保费2034.13万元;为47074人发放养老金3422.3万元。
家住崇义镇赵儒村的赵兵这两天特意从外地赶来。“我在浙江打工,企业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以前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今年的一场大病让我清醒过来,年轻人也要为未来打算啊。”他表示不仅自己参保,还要动员周围的亲属积极参保。
据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以一个16岁的参保人为例,选择平均500元标准的,在缴纳满44年后,将在60岁起享受每月306.43元养老金。
从本月15日到12月15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缴纳保费。各村(居)要及时将代收的保费上缴至信用社,以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将参保信息上报至乡(镇)、办事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12月31日前,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及时将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整理汇总各村(居)参保缴费信息明细表,并报送到市信用联社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信用联社根据所收的款项和缴费明细表,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为参保人员发放缴费凭证。
同时,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残联要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供享受政府补贴的领证的独生子女户父母和政策内双女户父母、享受优抚政策的烈属、农村重度残疾人名单,以确保收费与个人账户建立能按时推进。
另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与财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医保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养老金的稽查工作。
“城乡居保工作既是民心工程,又是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关爱民生、造福沁阳人民的高度,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市委常委、副市长冯以干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