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明年起,我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病种将新增20个,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所有病种将达到82个,参合农民需要治疗单纯的上消化道出血、胃十二指肠息肉、病毒性肠炎、慢性鼻窦炎等病时,可选择按病种付费,也就是“包干价”,意在防止过度医疗,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而选择在县级公立医院扩大病种,则是我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又一举措。
与现在各医院普遍实行的按项目付费不同,按单病种收费,是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由医生专门为其制订一个最简洁、有效的治疗方案,对患者接受的所有检查、用药、治疗、手术耗材都按照严格标准收费,在此基础上对整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与按项目收费不同,按病种付费属于预付费制,突出特点是“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也就是说,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患者住院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医院只能按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取费用。患者按病种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定点医院补助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若超出定额,超支部分由定点医院自行承担。这样有助于挤干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
为杜绝按项目付费造成的过度医疗,去年5月1日起,市人民医院和沁阳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选择30个病种试行按病种付费。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市遴选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等62个病种,含65种治疗方式,在全市二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政策的实施,打破了传统的新农合补偿工作格局,改变以往根据患者医疗总费用按既定比例计算补偿金额的单一模式。为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将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纳入与定点医院签订的协议中进行管理,并与基金拨付进度挂钩,对认真执行临床路径并且变异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实施单位及时拨付费用。截至今年9月份,6345名参合患者享受了按病种付费政策,为参合群众减少费用200余万元。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的安排,明年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单病种付费将新增上消化道出血、胃十二指肠息肉、急性胃肠炎等20个病种、23种治疗方式。此次新增病种将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机构谈判的方式来进行定价。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根据各级医疗机构前三年同病种按项目付费的实际费用,积极开展谈判协商工作,以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新增20个病种的按病种付费将于明年起实行,届时,参合患者将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