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玲 通讯员丁艳霞)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获得中央、省财政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783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489万元。
据了解,在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我市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工作中,把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和借读费,并足额拨付相关教育经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