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垒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一家内衣厂发生的一起纵火案,有14名工人被烧死。纵火者刘双云被警方抓捕后,面对记者的采访,他说不后悔放火,“我就想破他(内衣厂老板陈某鹏)的产”,但对烧死的同事感到愧疚。 (据《广州日报》)
悲剧的起点是一名打工者和雇主的工资纠纷。刘双云在陈某鹏的内衣厂里打工,在刘双云离职结算工资时,二人产生分歧,刘认为老板克扣他的工资。在多次向老板交涉无果后,他买了汽油,放了火。
对于工资纠纷,正确的解决方式是这样:工人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申诉,问题再不能解决还可以到法院起诉。但刘双云采用的对策却是放火让老板破产。被警方抓捕后,他依旧说“不后悔”、“我就是要拿命来赌”,可以看出刘双云法制观念的稀缺和对生命的不负责任。对于这样一个人,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年末岁尾,关于讨薪的新闻开始多了。跳楼讨薪、堵路讨薪、拜神讨薪……这些式样翻新的讨薪方式让我们五味杂陈,这样的讨薪者让人同情但他们也损害了社会秩序。
刘双云们为什么不选择正当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呢?或许,讨薪者不知道有一些合法的渠道可以维权;或许,在讨薪者眼中,这些正当的途径并不能有效地帮助自己。
而事实上,连续多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六部委都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关于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文件部署得十分周密,比如前期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执法检查阶段要求各部门相互配合主动检查,哪些问题归哪个部门管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各地都积极宣传这些政策,并真正按文件部署落实,刘双云们就不会走这么极端的路,14名工人被烧死的悲剧也就可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