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做到‘四个更加自觉’,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作为组工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就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高度的自觉性,简单地讲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然后主动去思考、去谋划,竭尽全力、想方设法努力完成。它是成就一切事业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衡量组工干部讲党性的重要标志。组工干部只有具备高度的自觉性,才能为组织工作殚精竭虑,使组织工作始终保持创新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切实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落到实处。
高度的自觉性体现在拼搏进取、勇争一流上。组织工作无小事,每一项工作质量的高低,反映一名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如何,反映一个部门的整体水平。尤其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没有高度的自觉性,就不会有创先争优的压力感。拼搏进取是一种态度、一种意识,也是一种手段;争创一流,是一种理念、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境界。做好组织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位组工干部树立拼搏进取、勇争一流的信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把工作质量、工作成效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最佳途径,作风上严谨细致,从大处着眼,从小事着力,爱岗敬业,埋头苦干,精益求精,把每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高度的自觉性体现在主动思考、善于创新上。一个部门的工作水平与党员干部思考问题的能力有很大关系。做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既要明确干什么,还要解决好如何干的问题。只有自觉加强对组织工作规律的研究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组工干部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本领。思考促进创新,创新源于思考,创新是提高组织工作水平的不竭动力。一方面,要推进思维方式创新。学会辩证思维,做到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能注意运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统筹兼顾,综合分析。另一方面,要推进方式方法创新,善于将现代管理科学、行为科学、组织人事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新的理念、工作方式和手段运用到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中去,不断提高开展组织工作的水平。同时,要将创新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新思路,采取新措施、新办法,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高度的自觉性体现在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上。坚持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优良传统,是组工干部的基本准则。在组织部门做出成效、谋求更大发展,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珍惜工作机会,洁身自好,防微杜渐,甘于寂寞,安于清静,乐于奉献,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来。组织工作紧密联系广大干部,对组工干部寄予厚望。这种信任是责任,也是使命。一些业务工作对组工干部来讲,有时是小事,但对党员干部群众来讲,却是事关切身利益的大事。组工干部必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不偏不私,公道正派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照章行事,不搞变通。要坚持修身律己,经常反思自己的言行,检点自己的作风,时时荡涤自己的灵魂,培育高尚品德,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沁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