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中国式过马路”这个词吗?12日上午开始,北京已经开始处罚“行人闯红灯”了!半个小时内,19名“勇闯”红灯的行人收到了交警开出的罚单10元。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北京市整治影响城市秩序、车道通行和群众反映集中的九类问题,机动车走应急车道和行人闯红灯都在整治范围之内。
专家认为,闯红灯现象不能全归责于行人素质,交通信号灯中红灯时长超行人忍耐限度也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同济大学课题组调查发现,行人等红灯能忍90秒,当超过这个时间,行人过街信号灯作用趋于零。
他们在说
@张东:诚然,罚款会威慑到部分人,使之不敢随意僭越斑马线,但是通过罚款惩戒,带有一定随意性、暂时性,或许闯红灯行为在有交警执勤地方不会发生,而在没有交警的地方,很可能有人会迈出侥幸的脚步,再加上部分人“从众”心里,别人闯也跟着闯,最终导致“一闯众闯”,这样,势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达不到良好效果。
@李红昌:过马路就罚款这个定义太笼统,因为罚款单去探讨的是闯红灯对象的本身问题,这个面太窄了,因为这个罚款毕竟涉及到一个体系性的问题,是谁在制定这个规则,谁在执行这个罚款以及被罚款对象的区别和各个特点。这个如果没有非常明确的说法的话,其实罚款的效果和执行力度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