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伟涛
“穿小鞋”是句俗语,《辞海》上的解释是比喻有权势的人暗中对他人打击报复或刁难。日前,去市某商场买鞋时,作为“上帝”的笔者却实实在在被穿了一次“小鞋”。在啼笑皆非之余,笔者忍不住有几分感叹。
在某国际品牌的专卖鞋店里,笔者看中一双皮鞋,按照自己脚的尺码试穿了一双四十三码的,却感觉有些大,就让店员拿一双四十二码的过来,在经过一阵东翻西找后,店员表示让我稍等去仓库拿一双过来。不久店员拿来一双,我穿上却感觉明显挤脚。店员说:“新鞋子会有些紧,穿几天就好了。”可笔者在无意中,却发现鞋子的尺码是四十一码的并指给店员看时,该店员却表示没有四十二码的,要是实在想买可以预定一双。
笔者在哑然之余,逐渐明白了店员的“心思”:看来店员本来就知道没有四十二码的鞋子,但还是拿来了一双理论上肯定会小的鞋子让顾客试穿,也许她认为顾客会因为“新鞋子会有些紧,穿几天就好了”的常识而买卖成交,也许她是在“赌”顾客的脚有两个号码的伸缩空间。至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笔者无从知道。
毋庸置疑,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众商家为了把东西卖出去,纷纷使出打折、甩卖、赠券等多种招数来促销。但笔者认为,诚信应该是最低的商业道德底线,不能以欺骗顾客换来交易量的提高。真的不敢想象商家眼里的“上帝”买了小一号的鞋子回家后,当发现鞋子真的不合脚时,是该怪商家的欺骗,还是该怪带着自己脚却没有买到合适尺码,重演了一次“郑人买履”的尴尬。
商家们表面上总说“顾客就是上帝”,但这种给“上帝”小鞋穿,让消费者花钱买罪受的行为,能经得住考验吗?如此经营,诚信何在?
然而,社会诚信的缺失有时让我们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这样一个故事:某私营老总给他三岁的儿子上了一堂启蒙课——儿子要喝水,他给了一杯。儿子喝了一大口,烫得直哭。他说:“谁让你不试试”谁也别信,爸爸也不能信。哈姆雷特在“生,还是死”的拷问中死去,而老总的儿子在“信,还是不信”的拷问中长大。
当然,诚信的缺失,也实在不只是道德的错。在经济学的原始框架里,人类的诚信行为在本质上体现了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收益最大化,这说明,在现实的利益面前,诚信也是有局限性的。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曾在《国富论》的扉页上写到:“献给女王陛下的一本书。”他继而解释说:“女王陛下,请您回家去吧!国家就是做一个守夜人,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就去敲钟,入夜了看看有没有偷盗行为,这就是国家的任务。”这就说明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所有社会活动都不能仅靠诚信之类的自然规则来规范,还应该有正式的制度做保证。
这里还有一个无从考证的故事,可作佐证: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德国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却没有一家公司愿意雇用他,原因是在上学期间他曾有过逃票坐地铁的不良信用记录。这个故事很容易诱导公众把“信用体系不健全”作为目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借口,但这也正说明,如果一个人的诚信出了问题,其遭受的处罚不比其欺骗的获益更大,或者说人们的守法成本比违法成本更大,那么整个社会的交易信用便会陷入危机。
绝非危言耸听。因为,这样一个规律的确存在:怀疑的建立有时只需瞬间,而消除它要花费几倍甚至几千倍的时间。同理,一个社会,信用的崩溃也许用不了多少时间,而信用的重建可能得经过几代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