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沁阳市锦绣江南三期小区项目部章于2012年12月6日上午11点钟遗失,至2012年12月15日以前所盖项目章一律作废,属实公司所盖的项目章经公司科长林爱群10天内核实后属实重新加盖项目章,过期及其余一律作废。
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