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良贵) 解放区司法局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诉前人民调解工作衔接机制,既节约了司法行政资源,降低了困难群体的维权成本,又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自身工作机制。
今年年初以来,该局在辖区9个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受理法院委托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并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该局明确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具体环节,街道委托调解点,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便可联系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初审并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向区援助中心审批后,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即可作为受援人的代理人参与调解,使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坚持能调则调、应援尽援、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使调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全过程。
截至目前,该局法律援助中心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0余件,涉及离婚纠纷、赡养、欠薪、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方面,为辖区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减免公证收费服务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