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现就2012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验照范围: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应在原登记机关参加2012年度年检、验照。
二、企业年检时间: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应当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年检,我市内、外资企业年检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www.haaic.gov.cn)或(网址:http://www.hajzaic.gov.cn)。通过网上预审后,企业携带下载的年检报告书和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检相关手续。
三、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按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3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辖区工商所参加验照。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