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市场卫士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市工商局全面提升干部队伍道德素养
市工商局“扶、防、打”强化合同监管
温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执法记录仪操作方法培训
新规施行首日,我市闯黄灯现象频发
用假币诈骗 获刑又被罚金
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
包工头既赔偿又领刑
想赖借款没理由 法院依法判归还
合伙抢夺金项链 各自领刑三年半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假币诈骗 获刑又被罚金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解宣)近日,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法院审理有果,被告人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纪某系安徽省利辛县人,曾采用引诱的方法,以出售假币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2004年5月被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4年9月刑满释放。后纪某流窜至焦作故技重演,于2008年7月31日14时许,伙同他人以出售假币为引诱,约山西籍男子李全某、李吉某(均另案处理)到我市某酒店进行假币交易,并用普通印刷纸冒充假人民币向李全某、李吉某出售,骗取李全某、李吉某现金40万元。2011年11月15日,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22日被执行逮捕。案发后,赃款未追回。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