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赵女士
问题陈述:我在焦作一家企业上班,单位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现在我怀孕4个多月了,由于婆婆家在外地,到时候生孩子需要到那里。请问,在外地生孩子的费用能在我市报销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就赵女士的问题,记者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进行了采访。据该中心工伤与生育保险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本市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异地生子,可以在我市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相关费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住院票据(本地生子,提交收费票据的医保联;异地生子,提交收费票据医保联或收据联均可以)。异常分娩、剖腹产职工除上述证件之外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需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疗专用章)由单位经办人员于每月5日至25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南9号窗口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