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薛先生
问题陈述:我之前是新乡市一家企业的干部,2010年辞职后办理失业,前不久在焦作一家企业就业,企业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我开设了账户并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能不能把在新乡的公积金转到焦作的账户上?如果可以我需要怎样办理?此外,我在新乡公积金网上查询,我的公积金状态是封存是什么意思?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公积金状态显示“封存”,说明新乡市原单位已经不再为薛先生缴存住房公积金了。一般当职工退休、调离、死亡时,单位停止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职工账户的状态会显示“封存”。如薛先生该种情况,可以将原新乡单位账户内的公积金转移到现焦作公积金账户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二楼计财科,让工作人员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函》,该转移函上会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账号,职工个人姓名和账号、身份证号以及我中心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薛先生拿着转移函前往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当新乡公积金中心将钱转账至我中心银行账户后,我中心会收到进账单。到时,薛先生所在的单位公积金办理人员拿着盖有单位公章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为其办理补缴手续,即可将这笔钱存入薛先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