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文〔2012〕11号)文件精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大制度覆盖面,树立全市用工单位遵守国家条例、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良好风尚,充分调动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缴存企业中组织开展焦作市2011~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优秀缴交单位”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参评的范围及条件
焦作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交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一)2011至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诚信缴交先进单位”评选条件:1、2011至2012年度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缴交符合本市的规定,无应缴未缴超比例缴存的情况;3、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的规定计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4、按规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如基数调整、个人开户、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汇缴、补缴、提取等);5、无职工投诉后被查实的违反公积金政策的行为。
(二)2012年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优秀缴交单位”评选条件:1、2012年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2、在全市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活动中积极响应,认识到位,配合宣传,主动办理开户缴存工作的企业单位;3、住房公积金缴交符合本市的规定,无应缴未缴超比例缴存的情况;4、无职工投诉后被查实的违反公积金政策的行为。
二、申报办法
凡申报参评“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优秀缴交单位”的企业,须填写评选申报表,申报表可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jzgjj.gov.cn)下载。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交至各区县市管理部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咨询电话:3388329。
三、评审、评选办法
(一)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单位的申报材料及公积金业务系统和信访投诉系统的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焦作日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投票,最后由组委会根据公示和投票情况评选出30家“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20家“优秀缴交单位”。
(二)投票方式分为网上投票和填写选票两种。网上投票方式是由群众直接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填写选票方式是由群众填写刊登在《焦作日报》上的“评选表”邮寄至“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交单位评选活动组委会”进行投票。
(三)投票时间定于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8日。
(四)为了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评选质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388329。
四、表彰奖励
“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优秀缴交单位”称号对于企业宣传自身形象、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等具有重要意义。组委会对评选出的“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优秀缴交单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2013年3月底之前召开表彰命名大会,授予“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优秀缴交单位”称号。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