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再让群众“见干部难”,浙江省今年将在全省乡镇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要求每天都有乡镇干部在乡镇“住夜”,并切实了解群众情况和解决群众需求。(1月21日新华网)
笔者认为,“见干部难”是因为体制机制改革滞后,行政机关责权不明确所致。有的干部思想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为百姓服务的意识还有待加强。百姓迫不得已去找领导反映问题,而一些干部往往以“领导不在”来搪塞群众。久而久之,问题越积越多,抱怨越积越深,关系越处越僵。
其实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也是八小时,八小时之外是自由支配时间。有这样一则真实的“笑话”:前些年,某县为了治理公车私用的“顽疾”,规定下班后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并让纪委随时检查通报,违者重处。结果,虽然杜绝了公车私用,但酒店生意出奇火爆。究其原因,这些官员都是“走读生”,没有了公车就只能“住夜”;为了打发漫漫长夜,官员之间互请吃喝成风,由此而产生的公款消费远比公车私用多得多。为此,当地严禁公车私用的措施推行不足一月便“寿终正寝”。
浙江推出的“住夜”制度,是政府为百姓权益着想,是拉近干群关系、切实倾听民意的一种进步表现。在笔者看来,干部实行“住夜”制度,是服务理念的提升。如果干部们真的能够“住”下来,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那么,就不愁百姓上访无门、不愁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愁关系拉不近。但问题是,这样的“住夜”制度能否深入干部心中,他们是否愿意熬夜真正为群众办事?所以,笔者希望干部“住夜”,不仅要接地气,更要“住”进人心。只有这样,“住夜”制度才能切实发挥作用,干部才能真正倾听民心、了解民意、解决问题。
但愿浙江的干部“住夜“制度能够坚持走下去,在全国做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