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 通讯员刘丽霞)据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对城区100户城镇居民抽样调查显示,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达22842.26元,同比增长11.05%;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84.59元,同比增长11%。
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4169.09元,同比增长9.91%,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为56.2%,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据分析,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和社会平均用工成本上升。转移性收入增幅较大。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6970.76元,同比增长12.86%,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为34.95%,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加大了社会保障力度,连续八年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从去年1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人均月增加300元左右。经营性净收入增幅最大。随着经济不断增长,普通居民的就业观发生根本转变,发挥自己一技之长,从事个体经营的效益也在逐步提升。去年,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1393.27元,同比增长15.21%。财产性收入增长加快,但比重偏低。目前由于城镇居民投资渠道狭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通过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而保险收益、其他投资收入基本没有。去年人均财产性收入309.14元,同比增长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