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婧
这是一场食品安全的“保卫战”。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如何使我们的食品更加安全,成为了考量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把重要标尺。
这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持久战”。
从农田到餐桌,为了我们“菜篮子”、“米袋子”、“油罐子”的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在焦作探索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助推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看到新华社刊登的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后作出批示:“注意总结地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性做法,以资借鉴。”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批示:“焦作市政府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监管网不断完善,创新经验值得各地借鉴。”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出简报专刊整理我市的经验做法,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学习借鉴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一时间,全国许多地方派人到焦作学习经验。然而,很少人会想到,如今焦作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曾经历过怎样的阵痛。2011年的瘦肉精事件中,一批县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被处分,其中3名公职人员被判刑。阵痛之后是深刻的反思,一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攻坚战”就此打响。
机构建设,健全工作体系
有机构、有班子、有人员是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随后,全市所辖的11个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为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去年2月,我市103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
同时,市政府还不断调整充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力量,并在全省率先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安全工作。
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梳理监管漏洞,一系列刚性措施陆续出台。
重奖重罚,落实各方责任
分析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缺失,有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二是管理“碎片化”使然,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整合,存在监管漏洞,长效监管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如何强化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我市通过重奖重罚,努力做到政府守土 有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首负其责。落实政府责任。我市建立了“一票否决”制度,凡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和政府部门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每年年底前进行考核,对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国地市级政府中首家设立食品安全突出贡献奖,设置集体奖和个人奖。2012年度将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中评选出3个企业和4名个人;集体奖最高奖20万元,个人奖最高奖5万元。近期将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进行表彰奖励,以此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把恶意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取缔并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终身禁止在焦作从事食品行业。2012年以来,在《焦作日报》上先后公布了两批食品生产失信企业名单,其中“黑名单”企业5家、重点跟踪监督企业1家、重点监管企业1家。
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我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注重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农产品监管上,严格执行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在畜禽产品监管上,严把畜禽出栏检测关、屠宰检测关和出境检测关;在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上,采用动态监管系统,对全市504家食品和食品相关企业实行全过程监管;在流通环节监管上,大力推行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对全市8275户食品经营户建立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在餐饮服务监管上,对4261家餐饮企业进行量化分级,实行规范化管理。去年上半年,我市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普查活动,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普查区,以社区、村为普查点,共普查统计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055家,重点摸清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数量和分布情况。2012年以来,我市结合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开展了8次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查获不合格食品6万余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价值300余万元,捣毁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11个。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有奖举报,构筑群防网络
“焦作市有大大小小数万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而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只有充分发动群众监督,才能使问题食品无处藏身。”有了这样的共识,我市酝酿出台了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打一场保卫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市财政拿出10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举报一经查实,根据涉案货值的多少按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截至目前,市区共接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95起,奖励22起;县市区共受理42起,奖励18起。2012年,我市对奖励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奖金最低金额由200元提高到500元,奖励最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奖励金额按涉案货值的5%~10%计算。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窝点”、“黑作坊”等内部人员举报的,最高奖励金额为涉案货值的12%。
政策出台及时、宣传力度大、查处投诉快、兑现奖金实,我市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既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又弥补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
事前防范,提高预警能力
食品安全事故重在防范。为此,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社会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
在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组织农业、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围绕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风险监测中同步开展社会评估,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参与采样、监测、评估全过程。
为把检测评估做扎实,焦作市组建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由专家库成员对每次检测数据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做到抽样、检测、结果、处理四公开,并根据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
2012年以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开展了4次监测评估,就饮料、糕点、调味品、方便食品等抽检780个批次,对豆制品、白菜、山药、蘑菇、水发产品、生鲜肉、月饼等10余个品种抽检856个批次,对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责成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规范提升,打造放心工程
奶、肉、菜、豆制品是百姓餐桌上最常见、消费量最大的食品,这些食品的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人民群众特别关注。
为了让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从2012年起,我市大力实施了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的“四大放心”工程,并进一步加大了集中整治和抽验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企业和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全市将评选出73家放心食品企业,其中,放心生产企业15家、放心食品经营企业(门店)15家、放心餐饮服务单位10家、放心种植基地10家、放心养殖企业10家、放心奶站10家、放心屠宰企业3家,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通过评选以点带面,提高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让群众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肉、放心菜和放心豆制品。
实践当中,着眼易用、实用、管用、能用的原则,我市积极探索研究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票否决、突出贡献奖、有奖举报、行政问责、目标考核、应急预案、定点督导、风险监测与社会评估、失信企业管理、督察暗访等食品安全十项制度。在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暨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优秀事例颁奖大会上,《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近期,我市又建立了食品安全督查员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督查员管理办法》,全市共聘请136名食品安全督查员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2013年,是我市食品安全的“提升年”,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工作成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我市将大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整治和规范力度,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真正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