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程女士
问题陈述:我是焦作人,离异后孩子判给了男方。我现在的爱人是外地人,初婚,目前我们都在上海打工。因此,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想生一个孩子,该如何办理准生证?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程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经相关单位核实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夫妻近期2英寸免冠合影照2张;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应提交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另一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生育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