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母亲是一名肾衰竭病患者,已经透析多年了。听说现在大多省市为了减轻患者负担,报销比例已达到90%。请问,目前我市医保对肾衰竭透析病人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医保透析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2年8月起,我市将血液透析、滤过所使用的医用材料列入甲类,个人不再负担20%;2012年7月1日以后,我市职工医保慢性病鉴定病种由原来的17种增加至18种,居民医保慢性病由原来的4种增加至7种;职工医保慢性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5%调到80%,上浮5%;职工医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也由每人每年度18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度25万元。居民医保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在2011年7月1日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上浮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