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笠)本应血浓于水的父子亲情,却也无法阻挡“利”的诱惑,闹得对簿公堂。3月11日,中站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杨某诉父亲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杨父返还杨某土地补偿款2326.87元。
杨父名下6口人共分得土地7.21亩,其中包含儿子杨某应分得的六分之一。2009年,市里因修路征用杨家土地0.6577亩,补偿征地款13961.24元。杨某按理应分得2326.87元,可杨父以杨某每年未给自己和老伴赡养费为由,拒绝返还土地补偿款。杨某因此将父亲告上法庭。
法院经调查审理,认为原、被告土地被征用,原告要求返还2326.87元的理由正当,予以支持。而杨父所称的赡养费与土地补偿款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