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丹)近日,高新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位于焦作新区黄河大道的一个黑网吧进行了查处,现场暂扣电脑21台。
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之规定。依据有关规定,该分局对当事人作出取缔无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电脑设备、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